常群组办通〔2014〕1号
关于推荐为民务实清廉党员干部典型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党委(工委),市直机关工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效推动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树一批“为民务实清廉”党员干部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党的十七大以来包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市范围内各级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典型。
二、推荐要求
1、各区县(市)各推荐3名典型对象,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各推荐1名典型对象,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在市直单位和中央、省驻常单位中推荐10名典型对象。
2、推荐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推荐对象进行重点采访,深度挖掘。推荐对象须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材料须推荐单位盖章。
3、推荐对象要符合“三性”要求。一是真实性,要求事迹真实,人物可信;二是典型性,事迹突出,可推可学;三是时代性,务实进取,创新有为。另外要求推荐对象事迹感人,有感染力。
三、材料报送
1、每个典型材料字数3000字左右,同时配2—3副反映主体事实的图片;
2、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典型事迹材料和推荐表;
3、报送时间截止1月28号;
4、报送地址:芷园宾馆1号楼二楼212房间
电话:0736-7955030
电子邮箱:1021806646@qq
附:为民务实清廉党员干部典型推荐表
中共常德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13日
为民务实清廉党员干部先进典型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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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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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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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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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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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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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或归口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