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群组发〔2014〕5号
关于向区县(市)、市直单位和企业等
派驻督导组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党委(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省驻常有关单位党组织: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根据中央、省委要求和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向全市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派出32个督导组,全面督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派出督导组,是市委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督导检查的重要举措,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赢得群众满意的重要举措。加强督导检查,有利于把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与各部门单位实际更好地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好突出问题;有利于保证教育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不走过场、不出偏差;有利于加强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开展;有利于直接了解群众的期望和要求,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
市委督导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委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向所督导单位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及有关要求,督促抓好落实;及时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联络指导组反映所督导单位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对所督导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工作和需要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督导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参加并指导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加强对所督导单位各个环节“回头看”工作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的督促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总结推广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全程参与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出综合评价;对所督导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情况和总的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完成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委督导组在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紧紧依靠督导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提出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原则和方法步骤,严格督导把关;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情况;突出督导工作重点,抓好督导单位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帮促工作;鼓励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上下沟通,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
市委督导组要严格遵守纪律,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廉洁自律,发扬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要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政策和工作业务水平,始终掌握督导工作的主动权。要团结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整体工作合力。要切实增强做好督导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市委交给的光荣任务。
各区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和市委部署,积极支持市委督导组的工作,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目标要求的实现。
附件:教育实践活动市委督导组分组安排
中共常德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