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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出五米深地下室
2013-07-19 11:15:10 来源: 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 向帅


  7月15日,雨花区香樟路某小区,有商铺私挖地下室,附近一些地面出现下沉迹象。图/实习生韩森旗

  红网长沙7月1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向帅)“门面里挖了5米多深的坑。”7月13日,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某小区业主王荣辉发现,小区7、8两栋楼之间的两层楼商铺的一楼3间门面的老板在室内开挖基坑修建地下室。

  这一既无规划许可证,也未采取任何措施的违规施工,令小区业主们担心,开挖地下室会否危及两栋住宅楼的建筑安全。

  地面出现下沉,竟是商铺挖地下室

  15日上午11点多,记者来到该小区。业主反映的违规开挖基坑的商铺为XH7-108、109和110,商铺楼两侧是34层的高层住宅楼。

  因业主们强烈阻挠,施工的三间门面大门紧锁,但里面仍传出施工的声音。在商铺后面,紧挨墙壁的地面已下沉近20公分,附近的部分绿地也出现了下沉迹象。

  业主王荣辉告诉记者,5月中旬他在楼下发现,商铺四周被围挡起来,“当时说是地下墙体漏水,正在施工处理。”

  7月13日,王荣辉发现围挡拆除,“好奇地去看了看,被吓了一大跳。”王荣辉说:“商铺里挖了5米多深的大坑。”

  听说是建地下室,王荣辉随即向物业打听“有没有经过开发商同意?有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

  物业提出过警告,但商铺继续施工

  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经理龙胜艳告诉记者,开挖地下室的3间门面总计249.72平方米。“被一宁姓业主购买,于今年4月交付使用,商铺私挖地下室,并未得到开发商和物业的同意。”

  龙胜艳说,4月28日,物业得知商铺违规开挖基坑,当即下达了《违规行为整改通知书》,对商铺提出了警告和处理要求。“但宁姓业主不顾劝阻继续施工。”

  5月2日,小区物业向雨花区城乡建设局安全管理科举报,当天2名执法人员到场查看发现,此时,商铺内已挖了1米多深的大坑。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商铺立即停止施工,将已破坏的地面回填,并恢复成原状。

  “不过没过几天,该商铺又继续施工。”龙胜艳说:“新建房屋都会出现不均衡的整体沉降”,下沉地面是否因商铺违规开挖基坑引发,同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这需要相关部门进行鉴定。

  龙胜艳表示,物业能做的就是,劝阻、制止和举报。

  律师称行政机关有权强制拆除

  商铺私挖地下室有2个多月了,物业为何不及时通知业主?对此,该小区7、8栋的不少业主质疑。

  业主龙蓓说,商铺违反原有规划设计擅自开挖基坑,不仅影响周边两栋楼房的建筑结构安全,也危及320户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希望相关部门出面处理,暂停商铺的违规施工行为,回填并加固本来建筑结构,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对此,雨花区城乡建设局安全管理科科长罗雪辉说,接到小区物业举报后,工作人员曾到现场处理过了,但之后并没有接到相关信息反馈,也不知该店铺仍在继续施工。业主、物业如果认为店铺违规装修和房屋(构筑物)存在安全隐患,可继续举报,安全管理科会介入处理。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明律师认为,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然进行建设的单位或个体,可以做出责令其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等处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该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的规定,该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强制拆除。当事人不主动拆除的,行政机关强制拆除相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