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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超生自杀”涉事村支书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3-12-13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孙静

 原标题:河北“超生自杀”涉事村支书被查处

  北京青年报讯 (记者 孙静)超生户艾广栋服毒身亡,村支书艾连坤成为众矢之的。此前当地官方通报认定,到艾广栋家征收社会抚养费属村干部的私自行为。而艾广栋被发现喝农药,确实也是在艾连坤家里。

  昨天,新华社记者报道,目前涉事的村支部书记被开除党籍,其他2名村干部和2名乡镇干部也受到党纪处分。

  前日,艾连坤在接受北京青年报独家采访时称自己这几天“很苦闷”,并认为事实并未得到如实呈现。“人怎么成了我逼死的?”艾连坤扬着腔调,将这话重复了两遍。

  北青报记者在当地采访多名村干部后发现,这场悲剧背后与村支书的尴尬角色不无关系。有村干部向北京青年报记者透露,为征社会抚养费,乡镇一级每年都会给村里定任务,各村数额不等。而额度有时并非按村里实际超生情况,而是按人头计算。完不成任务的,只能自掏腰包补上或者辞职不干。对此说法,当地一名主管计生的副镇长全部予以否认。

  超生村民:“书记,我喝农药了……”

  河北邱县梁二庄镇龚堡村村民艾广栋与妻子谢玉凤共生育4女1男5个孩子,其中最小的儿子今年4岁。因为有3个孩子属超生,艾家多年来屡次被村干部追缴社会抚养费。据了解,社会抚养费是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谢玉凤称,12月3日,家里7000多斤玉米被村支书等人联系卖掉,用于补缴社会抚养费,当时还有两名镇干部在场。而这些卖粮钱本该是一家7口大半年的收入来源。次日,丈夫艾广栋便服毒身亡,警方认定属自杀。

  死者家属称,艾广栋是在去村支书家要生育结论证时出的事,但事后村支书“消失”。

  此前,由于死者家属并不在场,而艾连坤一度失联,死者为何服毒,一直是个疑点。11日上午,村支书艾连坤首次发声,否认曾刻意“消失”,称当时抢救艾广栋时自己还在场。最近这几天一直住在镇上的儿子家,帮看孩子,其间也到过镇政府、县里接受问询。

  在电话中,他向北青报记者讲述了超生村民自杀当天的情况。

  在艾连坤叙述的版本中,早上7点多,他刚刚从外回家,就见艾广栋走进了院子。艾连坤强调,当时对方未提及讨要生育结论证或办低保的一事,只说“书记,我喝农药了……”

  艾连坤称,开始他没当真,因为当时对方脸色并无异常,尽管身上有股子很强的农药味儿。直到艾广栋称自己还装了一瓶农药,说着就真从口袋里掏出来。“我赶紧上去夺过来,摔地上了。”艾连坤说,艾广栋当时力气很大,还跟他抱怨自己没本事,在外打工一年也挣不了几个钱。

  随后艾连坤打电话给村主任郝广军,并通知了村医及艾广栋二哥,几人将人抬上车,送到镇医院,但艾广栋并没能抢救回来。

  艾广栋女婿称,事后镇医院医生告诉家属,艾广栋喝农药后被灌过水,这会加速中毒过程。而家属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提到,村医曾看到艾连坤为艾广栋灌水,希望他吐出来。

  “这家伙,我都没有想到(服毒),他什么用意?”艾连坤的话音中还有点气恼,他说在医院问过谢玉凤,对方称丈夫是过去讨要收据的(注:生育结论证)。

  艾连坤并不否认前一天与另外两名村干部到艾广栋家催收社会抚养费,称村里考虑到艾家贫困,对所欠的社会抚养费进行减免,卖玉米的钱算是最后一笔,艾广栋当时是同意的。来收玉米的买家,确实是他帮忙联系的。

  村支书反问“我自己能干这个事?”

  看了网上的相关报道,艾连坤称自己近日很苦闷。“这家伙……”他重重叹了口气。艾连坤家的几间小平房位于村子最西头,旁边全是顶着绿苗的麦子地。艾广栋的坟,就位于其间,距离艾连坤的房子不足30米。这在乡间,成为艾广栋服毒后的又一个话题。

  为辩解服毒当日的情况,艾连坤前日中午原本同意与记者见面,但随后又打来电话,称领导说,要采访他得由县委宣传部安排,他不能直接见记者。

  此前,邱县政府通报称,近期县里并无社会抚养费征收安排,村支书艾连坤“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借口”,系个人行为。对此认定,艾连坤表示自己还不知情,只是被告知停止在村里的工作。被问到对结论是否有异议时,艾连坤并未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我自己能干这个事?你觉得我作为村干部,是想收就能收这超生费?”据其称,镇里年初就会布置各村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任务量,但更具体情况,他不愿多说,只强调“这钱不是我收的”。

  据新华社昨日报道,目前涉事的村支部书记被开除党籍,其他2名村干部也受到党纪处分。事发当天,前去找艾连坤办理公务的梁二庄镇包村干部杨学友,因未及时制止村干部违规行为,被处留党察看一年;梁二庄镇包片干部何孝峰因对事件发生疏于监管、工作失察,被处党内警告处分。

  前村干部:超生罚款无标准

  艾广栋死后,农村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再次受到公众关注。

  该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武海庆此前介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环节都有明确规定,由县级部门调查立案后,由执法人员进行征收,开具正规收据,不会委托他人如村级干部等直接收取。

  但该县多名受访村干部均表示,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乡镇的意思。涉事村支书艾连坤就曾反问记者:“你认为村干部能收社会抚养费?”

  根据《河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中的规定,收到费款或者罚款后,收费(款)单位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征费(罚款)票据。

  但在采访中,北青报记者发现,在当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并不统一,且多名超生村民受访时表示,缴费后没有收据。

  事实上,在农村,超生现象比较普遍,很多村民家里都想要一个男孩。这种愿望,在城里人看来可能有点不可理解,但他们实实在在受到所在乡土环境的制约:有村民认为,没有男孩,在村里会被欺负或看不起;还有的说:没有男孩,地里的活儿谁来干?

  龚堡村一名年长村民称,他儿子家三个孩子,交了6000多元超生罚款(社会抚养费),没有任何收据,但属超生的两个孩子都顺利上了户口,“你要收据,就得按照政策交钱,得1万元以上。”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于农村居民违规生育第2个子女的,按不低于本乡、民族乡、镇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违规生育第3个子女的,按生育第2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各加100%征收;违规生育第4个以上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

  自杀村民的妻子谢玉凤在接受采访时也提到,先前缴纳的社会抚养费都没有给过收据,也不知道收费标准。

  在该镇刘段寨村,一名曾任村干部的村民告诉北青报记者,每村甚至每家的超生罚款标准也不一样,而这个“线”全由村里定。

  镇计生干部:否认向村里摊派任务

  梁二庄镇一名现任村支书告诉北青报记者,镇里每年开两到三次会议,一般选在年初、秋收、年底,布置社会抚养费及其他征收任务。征收社会抚养费时,一般都会有乡镇的驻村干部在场。

  该镇刘段寨村一名原村干部透露,乡镇给每个村按人口摊派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任务,村里跟这个叫“人头费”,摊到每名村民身上约有七八十元。

  “实在收不上来,只能交出印章。”该村民委屈地说,有一年村里没有超生的,但还要上缴一万余元社会抚养费。村里实在无处筹钱,自己也掏不出,只能挂印。后来,村里有人自己掏腰包补上任务额度,同时接过村支书的差事。

  有知情人称,因为任务压得紧,所以村里并无统一标准、也不开票,总之能“多收一百是一百”,收多了,既可以完成任务,村里办公经费富余,且不排除有村干部个人从中渔利。在任务、财政压力下,相比前期的计划生育,村镇对事后征收社会抚养费更有积极性。

  一名多年担任村支书的老人甚至透露,“上面压得太狠了”,收不上社会抚养费,村里只能拿卖地的钱先补上。

  对以上说法,梁二庄镇主管计生工作的副镇长李邯英昨天全部予以否认。他称,社会抚养费是由县计生局征收的,乡镇不负责也没有参与过,因为没有征收权力及执法资格。

  针对此前有村民称缴纳社会抚养费后由乡镇开收据的说法,李也认为不存在这种情况,因为费用只能由县执法人员征收,并由县里统一开具发票。“乡镇没有法律效力,不给正式票据,老百姓会承认你收?”

  李副镇长还否认了向村里摊派任务一说。他的解释是:“社会抚养费是由县里征收的,再者,假设村子没有超生,摊派下去任务也无权向村民征收。”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邱县村民所反映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并非个例。今年9月初,国家审计署称,近年未对社会抚养费组织过全面审计,未全面掌握这笔资金的底数。

  在国家审计署首次公布的9省45县2009-2012年社会抚养费收支审计结果中:几乎每一个县都存在如下问题:漏报计划外生育人数;征收标准不公,基层自由裁量权过大;数以百万、千万计的实际征缴费用未缴入国库;基层政府社会抚养费被截留、挪用、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