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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以上的大龄孕妇易导致早产 新生儿体重偏轻
发布时间:2013-12-13   来源:中国网  作者:张敏

 原标题:30岁以上的大龄孕妇易导致早产 新生儿体重偏轻

30岁以上的大龄孕妇易导致早产 新生儿体重偏轻

一个健康的新生儿。图片来源:Lionel Wotton/Alamy图片社

  中国网讯(记者  张敏) 据英国《卫报》网站12月10日报道,调查研究发现,30岁以上的孕妇和低于30岁的孕妇相比,流产、新生儿体重偏低以及早产的几率要高得多,而且30-34岁的初产妇生下死胎的几率并不比35-39岁的产妇生下死胎的几率低。在产科医生的里,通常35岁以上的高龄产妇才会有这些困扰,现在我们可能需要重新考虑医学上定义的“高龄产妇”的范围,越来越多的孕妇可能将被定义为“高龄产妇”。 《《《更多精彩请关注人民网健康卫生频道新浪微博

  此次研究从1990年到2010年共调查了瑞典和挪威的100万名初产妇,研究发现在30岁以上生产会产生种种负面影响。

  研究人员强调说,相对于25-29岁的产妇来说,30-34岁产妇生产风险增加程度“较小”,但是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仍然不可小觑,因为大量的女性选择在这个年龄段来孕育下一代。

  瑞典卡罗林斯卡学院的教授在《助产与妇科学》学刊上发表文章,“随着高龄孕妇年龄的增加,早期早产(怀孕22-31周后生产),中度早产,胎龄较小,阿普伽新生儿评分(指对新生儿的肤色、心率、反射应激性、肌张力及呼吸力五项的评分)较低,流产以及新生儿死亡的风险就不断增加。而风险增加的产妇年龄要早于35岁或略微年长的岁数,35岁则是我们通常定义高龄产妇的年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