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与肖女士于1988年下半年建立恋爱关系,相识几个月后,两人便于1988年11月22日登记结婚,因了解甚少,婚后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打架。2006年下半年开始,夫妻双方开始分居。肖女士曾多次提出离婚,刘某不同意。今年5月24日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肖女士表示同意,但认为自己独守空房长达四年之久,造成精神压力,要求刘某补偿5万元,否则就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与肖女士的感情确已破裂,刘某起诉要求与肖某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于肖女士提出其为刘某独守空房,要求补偿5万元作为离婚条件,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通过法官调解,肖女士最终放弃索要“空床费”,与刘某达成协议同意解除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