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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鼎城区委党校等4家单位及14名值守人员违反防汛纪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4-07-18   来源:中国鼎城网  作者:综合

7月16日晚至17日凌晨,市防指督查组对我区沅水大堤南岸善卷垸防守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区委党校、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总工会4个单位14名防汛人员在堤面上聊天或小车内睡觉、玩手机。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区防指同意,决定:

1.给予区委党校、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总工会4个单位全区通报批评;2.给予区委党校职工孔建、杨弟桂记过处分。对纪检组长刘天宝、科员陈刚虎进行警示谈话。3.给予区检察院纪检组长高杰党内警告处分,临聘人员刘志刚责成单位处理;4.给予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杨文超、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彭正文、科员熊辉和田雯亓行政记过处分;5.给予区总工会职工陈忠群、史美澜行政记过处分。对副主任科员张明鹏、职工蒋国军进行警示谈话。

当前,正值我区汛情最紧张的时期,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务必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将防汛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要牢记职责使命,率先垂范、奋勇争先,积极投身防汛救灾工作,在防汛救灾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和中流砥柱作用,保持高昂的精神面貌、顽强的工作作风,坚决防止畏难退缩和麻痹松懈思想,确保堤垸安全度汛。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单位落实防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防汛工作中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