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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逃逸 拂晓归案
发布时间:2010-12-28   来源:  作者:刘小满 翦浩
    2010年12月19日凌晨2时49分,在常德城区武陵大道华天大酒店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红色富康车将一名推着自行车横过马路的中年妇女撞成重伤后逃离现场。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连夜排查取证,缜密侦查,仅用不到5个小时就破获了这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将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归案。
寒冬夜晚,妇女突遭横祸
    冬夜的常德深温度已经接近0摄氏度,路上人车稀少。突然,一声猛烈的碰撞声划过长长的夜空,打破了宁静。原来,家住武陵区东郊皇经阁居委会的邓女士和往常一样早早起来骑着自行车去上班。当她途径城区华天大酒店横过武陵大道时,一向小心谨慎的邓女士下车推着自行车横过马路。然而,就在这时,不幸发生了。一辆从武陵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而来的小车将邓女士撞飞在地,造成邓某重伤。肇事车辆趁着夜色快速逃离了现场。
案情就是命令。接到群众报警后,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付细环带领民警杨劲松等很快就赶到了现场。这时的现场只见一辆被撞坏的自行车和倒地受伤、奄奄一息的伤者,肇事车辆已经逃离现场。民警一面拨打120,将伤者紧急送到医院抢救;一方面将案情迅速上报大队领导,并保护现场、开展侦破工作。
快速反应,民警分头出击
    警情就是险情,接到现场民警报告后,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熊晖和副大队长胡立玻迅速带领相关增援警力赶到现场,并对案件侦破做出部署:一是立即通知医院全力开展伤员抢救工作;二是要求事故处理中队现场处理民警迅速开展现场勘查、走访、寻找有用线索,侦破案件。三是要求值班中队增派警力,在相关路段设卡追堵,现场取证和追逃工作同步展开。
    由于案发时间是凌晨加上天色黑暗,现场没有找到目击证人,只有民警通过现场初步判断肇事车辆撞人后可能沿着武陵大道向南逃逸。大队立即派出两路民警沿着肇事车辆逃逸方向分头追堵。但因为没有嫌疑车辆可靠线索,也没有准确的车辆号牌,民警冒着寒夜在苦苦追寻,仍然没有发现嫌疑车辆,排出的两路民警只能无功而返。
陷入僵局,追逃犹如大海捞针
    就在民警正在为侦破案件寻找有力证据的问题发愁时,勘察民警通过扩大现场勘察范围、细致查找蛛丝马迹,终于在被撞倒的自行车附近发现了一小块红色漆皮,并在马路边缘找到了一个小车前反光镜外壳,这让顶着深夜寒风下侦破案件的民警有了一丝丝温和之意。很快,经验丰富的民警通过现场遗留物再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基本上确定了肇事车辆是一辆红色的富康车。
    红色的富康车,紧紧凭着这一条线索要准确的查到肇事车辆和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犹如大海捞针,谈何容易?然而,就在民警全力采取各种手段侦破的时候,这时医院传来了消息,送到医院抢救的伤者因伤势严重,医院已经下达了病危通知,徘徊在生死边缘。
尽管深冬的夜晚寒风萧萧、阴冷无比,时间在一点点过去,侦破线索却还很有限,肇事者仍旧逍遥法外,想起这些,参战民警个个心情沉重,更加坚定了一定要侦破案件、缉拿肇事者,为伤者及其家属讨回公道的决心。面对重重困难,经验丰富的大队、中队领导在现场迅速调整侦破思路,重新对侦破工作进行部署:一方面根据红色富康车这条现有线索通过路面监控和交警信息平台查找肇事车辆;另一方面继续扩大调查走访对象,重点是走访晚上驾车的出租车司机,再积极争取找到有用线索。
柳暗花明,五小时抓捕归案
    两个小时左右,各方面的信息开始集中汇总,一是经过民警深入走访出租车司机得知有现场有目击证人隐约看到了肇事车辆是一辆深色车,车辆号牌好像有“52”两个数字,二是通过交警信息平台民警也很快就锁定了城区近百台红色富康车。在对这些信息进行综合比对后,民警很快就锁定了牌号为“湘JA×52×”的红色富康车和该车车主武陵区南平岗乡岩字堰村人高某存在重大肇事逃逸犯罪嫌疑。就在民警准备根据这一突破性线索查找车主高某时,一个新的问题又出现了。由于这辆车已经两年没有年检,车辆登记的电话号码也无法接通,如何抓捕犯罪嫌疑人又成了新的困难。此时,离案发时间已经过了三个多小时,鏖战了一夜的民警个个两眼发红,十分疲惫。但是,他们仍然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在耐心的寻找着…..
    “这里有一个湘JA×52×号车车主的电话号码……”原来,细心的民警通过两年前湘JA×52×号车车主因为交通违法接受处罚的处罚凭证上留有电话号码。民警们十分惊喜,很快拨打电话过去,对方承认自己就是高某,接到电话后支支吾吾,前言不达后语,没讲几句就关机了。民警很快确定这就是要寻找的“12.19”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大队立即派出民警前往高某家所在地武陵区南平岗乡岩字堰村实施抓捕。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12月19日早上7时40分,肇事不到五小时的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高某被民警抓获归案,并在离高某家不远的树林里找到了被他藏匿的“湘JA×52×”肇事车辆。
    在铁的事实面前,高某对自己当晚驾车撞人后逃逸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高某交代:当晚他驾车从南坪家里出发前往德山,在途径武陵大道华天大酒店附近时撞倒了一横过马路的中年妇女。事故发生后,高某因为自己驾驶的车辆既没有年检也没有购买三者责任险,属于典型的“黑车”,惧怕承担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并看到天色黑暗,存在侥幸心里,索性驾车逃逸。
    目前,“12.19”重大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高某已经被公安机关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之中,等待高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