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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下岗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过高 人大代表建议降低标准
发布时间:2017-01-09   来源:华声在线常德频道  作者:张佳丽

华声在线常德频道讯  “虽然政府已经给予了适当的缴费优惠政策,但是部分国企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还是高得吓人,每年要八九千元。”1月8日,常德市人大代表、桃源县漳江镇文星园社区党总支书记李元平提议,降低这部分人的个人缴费金额,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

“以2016年为例,2016年湖南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4491元,尽管政府给予了适当缴费优惠政策,但是破产改制企业职工距法定年龄差5年的,即“4050”人员,每年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为8191元,其他人员(原国企职工)每年则需要缴纳养老保险9162元。”李元平说,现阶段有单位上岗人员不说,因为单位为其承担了大部分,但灵活就业人员就无法承担起如此高的保费。

两者差别有多大?李元平算了一笔账,以“4050”人员为例,有单位的上岗人员每年个人只需要缴纳8%,即4491*8%*12≈4311元,而下岗失业人员则要缴8191元,才能享受到退休后拿到相同退休金的同等待遇。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只缴纳60%,即3880元,那么退休后你能拿到的退休金也将相应减少。

“这部分原国企职工“4050”人员,正处于上有老下有小,子女就学阶段,就业和家庭经济都面临巨大的困难,因缴费太高,现有部分原国企职工只按缴费基数的60%缴纳养老保险,还有部分人从企业破产至今未缴养老保险。他们不是不想缴,而是现阶段没钱缴,这部分人今后养老就成问题,也将给社会、政府增加负担。”李元平建议,提高养老保险缴费的优惠比例,从整体上降低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减轻部分原国企职工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