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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好“曝、拘、新、联”四个字 临澧法院多措并举打好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7-06-22   来源:华声在线常德频道  作者:鄢澧舫 孙俊 李清高

“今天晚上,我们开展夜间集中执行专项拘留行动的对象有5名,现在紧急集合出发!“ 日前,时钟指向7点58分,夜幕刚刚降临,随着临澧县法院执行局长一声号令,整装待发的全体执行干警列队上车,朝着目的地进发。这是该院执行局自2015年以来每月一次的夜间集中执行行动,同时也是今年第六次开展的夜间集中执行拘留“老赖”专项行动。

近两年多来,临澧县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和部署,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老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雷霆手段进行严厉打击。并以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做为总抓手,创新方法,强化手段,充分运用“曝、拘、新、联”四个关键字,努力打好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据悉,自2015年以来,临澧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对有拒执行为的被执行人共司法拘留111人,罚款31人次。并对涉嫌拒执犯罪行为的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案件13件,公安机关全部予以立案并刑事拘留11 人,其中起诉到法院的2案2人,法院均做出有罪判决。

    用好“曝”,加大失信曝光,强化信用惩戒

临澧法院充分运用信用惩戒机制,全方位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促成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该院在执行案件中,将具有拒绝报告财产、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消极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一律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交通出行、贷款融资、代表资格等行为进行有效限制,让失信被执行人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上付出代价。近两年多来,该院先后将529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运用多种平台予以曝光,在法院电子显示屏、县城中心广场的电子大屏幕、法院网络、微信、微博等对部分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家庭住址、照片、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24小时滚动播出曝光,让失信被执行人在社会评价和个人声誉上付出代价。近两年多来,先后公布了8期失信被执行人,深度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78人。同时,广泛适用限高令,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时,也同时向其送达限制消费令,告知如不按执行通知书履行即会被法院限制消费,先后对303名被执行人限制消费,对有可能出境出国的当事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先后对3名被执行人限制出境。通过信用惩戒措施的充分运用,共使59起案件得以执行。

用好“拘”,强化执行力度,大力开展司法拘留

临澧法院充分运用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手段,加大对拒不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在执行过程中有拒不申报财产、有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进行坚决打击,予以罚款或拘留的处罚,对于人身损害类案件、小标的案件有拒执行为的被执行人该院要求原则上一律拘留。首先是强化执行保障,为保证强制措施的顺利实施,该院加强执行工作保障力度,为每名执行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手铐、手电筒、警棍等标准执行装备,确保执行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其次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专门制定了《集中拘留方案》,对于拘留活动的组织,拘留所需装备、文书,拘留活动的工作要求、步骤,参加拘留活动的人员分工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了执行拘留这一高风险的执法活动的有序开展。由于部署周密,2015年以来,该院在拘留活动中未发生一起恶性抗法事件。再次是大力开展集中拘留行动,该院执行局每个月定期开展一次凌晨或夜间集中拘留执行行动,对于已决定拘留又无法传唤到庭的被执行人,执行局与法警大队联合采取拘留行动。近两年多来,共组织集中执行拘留活动50余次,执行拘留68人,通过执行拘留直接促使52件案件当事人履行了相关义务。其四是大胆开展异地拘留,目前,被执行人恶意外出规避法院执行情况比较普遍,而异地司法拘留由于工作难度大、实施成本高、执行效率低,导致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法院执行无力的现象屡见不鲜。对此,该院坚持只要有可靠线索,都大胆执行,通过到当地查询被执行人的社保投保情况、公安网格化管理数据等确定当事人地址,并在当地法院协助下开展异地拘留工作。近两年多来,临澧法院派员到广东东莞、深圳、开平等地拘留5人,均拘留到当地拘留所,共执结案件5件,收到了明显的执行效果。

用好“新”,创新执行举措,开展悬赏、审计执行

临澧法院充分学习其他法院先进执行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大胆适用新的执行手段,不断提升执行效果。一是实行悬赏执行工作机制,对于被执行人隐匿行踪、隐藏财产的,告知申请执行人可用悬赏方式查找,对于申请悬赏执行的由申请执行人向法院填写悬赏执行申请书后,由法院向社会公布举报被执行人的悬赏公告。近两年多来,共有39件案件申请执行人申请采用悬赏执行方式,运用悬赏执行方式执结案件9件。二是施行审计调查制度。针对现在作为法人的被执行人公款私存、注册资金不到位、抽逃注册资金、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歇业后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等情况比较普遍的现象,该院近两年多来在执行中引入审计调查制度。具体做法为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作为法人的被执行人发出审计调查的决定书,并根据审计需要,调取被执行人的帐目进行审计。现已在8起案件中采取了审计调查措施,通过审计调查方式执结了3起案件。

用好“联”,加强联动协作,合力打击拒执行为

临澧法院充分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联动协作,凝聚打击拒执行为的工作合力。该院一方面与公安机关建立协查拘留机制。2015年1月,该院与公安、检察机关专门召开协调会议,就如何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达成共识。明确对于法院已决定司法拘留,而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公安机关明确了专门部门配合法院进行此项工作。近两年多来,该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隐匿行踪的被执行人27人,公安机关协助拘留9人。另一方面切实加强与公检法合力打击拒执犯罪。该院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就拒执罪犯罪证据的搜集统一了标准。部门密切配合、迅速行动,走出了一条有效打击拒执犯罪的路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近两年多来,该院向公安机关移送非法处置财产、拒执犯罪案件线索13起,公安机关经审查全部予以立案,移送成功率100%。公安机关立案后对11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另1人因自首且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另1起案件公安机关正在网上追逃。有2件案件起诉到法院,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通过打击拒执犯罪,共执结案件10件,部分执行2件,执行到位标的1500余万元。

临澧法院通过信用惩戒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通过对有拒执行为的被执行人进行拘留、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力打击和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同时采取信息化查询、分段式执行及悬赏执行、审计执行等方式提高执行效率,并在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执行中注重进行执行和解,极大地提高了案件执行率。据了解,近两年多来,该院共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1023件,案件执行率59.40%,执行到位标的2.89亿元,标的执行率为51.6%。为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