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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出台新规引进优秀人才
发布时间:2017-09-30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夏孟琦 通讯员 张敏

  按照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着力推进人才计划”要求,昨日,记者从武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率先在全市制定出台《关于吸引优秀年轻人才到武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吸引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落户武陵,扎根武陵,服务武陵,为“率先五个常德,建设美好武陵”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规定(试行)》从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按照《规定(试行)》,该区将优先引进全日制学历为“双一流”高校或“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的3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并获学士学位的人员、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此三类人员通过公开招考或公开遴选进入武陵区工作,最高可获得由区财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同时,鼓励全区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自我提升,对在职取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6万元。

  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试行)》是为武陵区引进人才提供政策保障,下一步还将切实加强对人才的管理和服务,实现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发展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