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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构筑社会矛盾联动联调新格局
发布时间:2017-10-05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武建平

  前不久,木塘垸乡覃某落水意外身亡赔付协商无果后,其亲属欲抬尸到乡政府、交通部门闹事,接到乡里的求助电话,县三调办干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从当日14时到次日凌晨1时,经过11个小时的耐心协调,终于达成了赔偿协议。这是桃源县创新联动联调格局成功化解矛盾的一个缩影。

  桃源人口近百万,是典型的农业大县、人口大县,也是矛盾多发县、维稳难点县。2016年以来,桃源县委、县政府以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为根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互联互动的优势,大胆探索、创新机制,建立了“三级联调、多级联动”的工作新机制。一是村级联建。根据有阵地、有人员、有机制、有保障的“四有”要求,在村(居)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由村(居)支部书记和治调主任牵头负责,明确专职矛盾纠纷调解员。二是乡级联调。在乡镇成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乡镇分管综治政法的负责人任主任,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土地、医疗、交通、婚姻、林业等专业调解小组。三是县级联动。成立县三调联动中心,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与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总揽全县矛盾纠纷调处,除组建行业专家库实行专业调解外,还在公安、民政、住建、人社等群众诉求较多的职能部门明确具体负责人及专干,构建覆盖全县的调解网络。为确保工作实效,桃源县建立了“三调联动”专项组成员联席会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及情况通报、重大矛盾纠纷建立台账和挂牌督办制度,加强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要求对所有矛盾纠纷实行分级调处,凡未经下一级组织调处的一律不得上交。通过联动联调、分级调解的模式,将绝大多数矛盾纠纷终止在基层,遏制在萌芽状态。

  黔张常铁路过境桃源85.712公里,征地拆迁任务占全市的80%以上,引发的矛盾纠纷异常多,矛盾化解任务十分艰巨。2016年,泥窝潭乡灵雨寺村村民王某与建设方发生纠纷,他认为自家的房屋离铁路很近,应当拆迁并按标准进行补偿,而且铁路的施工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了不良影响,应该得到补偿。此次纠纷是由铁路建设施工在不同阶段上所引起的,并且一些事实需要得到相关技术部门的认定,虽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多次努力,但时间过了将近1年,王某与铁路建设项目部的矛盾还是没有得到解决。2017年,此案件转到分管政法的乡人大主席杨明明手中,杨明明通过调查走访,现场查看,并请专家进行鉴定后,组织王某与中铁二十一局三分部负责人进行了多次调解。在乡村两级的共同努力之下,在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一起因铁路修建引起的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杨某的丈夫王某生前与市某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杨某向市司法局提出调解申请。县三调办接到交办函后迅速启动程序,指派专人组成巡回调解庭进行调解。该纠纷涉及拖欠十几位农民工工资达3年之久,社会影响很大,经过数次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纠纷调解过程被司法部录像,成为人民调解方式教学示范片。

  从去年到今年上半年,该县共调处矛盾纠纷7100余起,调解成功率为98.5%,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实现了无民转刑、无群体性械斗、无集体性上访案件发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