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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北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违建全部拆除
发布时间:2017-11-21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姚懿容 通讯员 牟志勇

  11月15日,武陵区政府组织区拆违办、区城管局、公安武陵分局、芦荻山乡政府等多个单位近百人,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12栋工棚和房屋进行集中强制拆除,拆除建筑面积近1000平方米。至此,位于市城区沅北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所有砂石码头及相关房屋建筑全部拆除。

  11月11日,武陵区对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未拆除的工棚和房屋再次进行调查,逐一核实其权属,对相关业主进行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对仍在居住的劝其自行搬离原码头工棚和房屋,要求所有业主必须在11月14日前完成自行拆除工棚和房屋工作,对拒不自行拆除或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自行拆除到位的,将组织力量对其实施强制拆除。据跟踪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间内,3家业主对房屋进行了自行拆除,拆除面积约200平方米。对到期未自行拆除的12栋违建工棚和房屋,武陵区实施了集中强制拆除,并由区渣土办对拆除建筑垃圾及时进行了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