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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企业招工得力者 政府有奖
发布时间:2018-01-11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 江一舟 通讯员 周旭明 王波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重大战略部署,帮助企业缓解紧缺或技术工种短缺问题,日前,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招聘服务和职业院校实习人员奖励制度。

  根据《意见》,市本级每年将安排100万元的用工服务专项经费用于补助帮扶企业招聘活动。企业赴外地新招聘人员稳定就业的,一次性奖励400元至800元/人。对参加由人社部门组织外出招聘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交通、食宿费用补贴。新吸纳本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稳定就业,奖励800元/人,企业职工新介绍亲朋好友到本企业稳定就业的,奖励300元/人。另外,每个区县(市)将建立1家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新建市场市级补助10万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提供人力资源,最高给予800元/人的补贴。

  校企合作方面,人力资源机构进院校举办招聘会,签约超20人稳定就业的,给予人力资源机构每场1万元补贴。院校向企业输送应届毕业生,单次输送10名以上或全年累计输送20名以上稳定就业的,最高奖励5万元。市内外院校应届毕业生到本市企业稳定就业,给毕业生1000元/人的岗位补贴。院校一次性向缺工企业输入实习人员10人以上,且实习满3个月的,按照2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

  鼓励务工人员返乡就业。本市户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且稳定就业的,按400元至800元/人给予补贴。对在当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的劳务协作基地或者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缺工企业一次性输入20人以上且稳定就业的,按照400元至800元/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