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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市通报七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3-07   来源:常德融媒  作者:谭明 皮柏枝

  “三资”管理是指农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昨天上午,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7起“三资”管理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有8名党员被处理;其中,有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去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从严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扎实开展农村信访举报,打造“互联网+监督”平台,全市立案95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22人,退还群众资金486万元。这次通报的7起典型案例是去年查处的一批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中的典型。

  这7起典型案例为:

  一、2014年9月至2017年4月,武陵区芙蓉街道高泗社区原党支部书记代正魁授意报账员段宗希违规出借集体资金共计230万元供他人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出借集体资金30万元供他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归还。此外,代正魁、段宗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0月,代正魁、段宗希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2008年至2016年,汉寿县蒋家嘴镇马家塅社区原治调主任刘道明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金3.9万元、挪用集体资金7.07万元超过3个月未归还。2017年5月,刘道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并入村账。

  三、2017年3月,桃源县九溪镇白岩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罗友好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违规以老村部建筑物与村民彭某置换土地,用于修建村级服务平台。2017年12月,罗友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2013年2月,临澧县四新岗镇原楼房村党支部书记朱祖宇任原楼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农业“两税”返还资金0.9万元。2017年6月,朱祖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并入村账。

  五、2012年至2013年,石门县二都街道卫星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彭运雨与他人合伙非法占用公共财物3.12万元,个人实得1.5万元;2012年至2016年,单独和与他人合伙非法占有集体资金共计18.8万元,个人实得15.9万元。此外,彭运雨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8月,彭运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2007年至2015年,澧县嘉山良种繁殖场护林员韩绍庆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处置良种场集体土地,私圈墓地14处并非法占有4户对象土地占用费0.2万元。2017年11月,韩绍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财政。

  七、2011年至2015年,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白鹤镇罗湾村原村副主任周正凡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截留集体土地租赁资金5.17万元,在组织调查期间,串供堵口对抗调查。此外,周正凡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周正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