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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7月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百日亮剑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8-13   来源:常德安监  作者:

常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7月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百日亮剑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3日讯

7月份,常德市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百日亮剑行动稳步推进,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行动要求,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大力开展计划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着力解决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三下降,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向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8年7月,全市共组织执法检查15005次,出动执法人员10328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1289 家,立案调查3338起,经济处罚2096.14万元,责令停产停业347家,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752个,取缔关闭生产经营单位399处,问责领导干部20人,行政拘留154人,抓捕涉嫌犯罪人员66人,常德市安委办曝光典型案例56个。

7月份数据与6月份相比,在组织执法行动次数、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数、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立案调查数、经济处罚数、责令停产停业数、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取缔关闭、问责领导干部等数量上均有所增加,但抓捕涉嫌犯罪人员及曝光典型案例数有所减少,尤其是曝光典型案例数环比下降了17.86%。

二、排名及扣分情况

为有效落实省安委办提出的“三严三比”和曹立军市长提出的“每日有检查,每周有曝光,每月有通报,每季有巡查”要求,在全市上下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强力推进“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再上台阶,确保“强执法防事故”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市安委办制定了《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从6月开始执行。

(一)7月排名及扣分情况

9个区县(市)中综合排名前3位的分别是汉寿、桃源、安乡;综合排名后3位的分别是临澧、澧县、鼎城,根据考核细则分别扣除0.5分、0.8分、1分。进步较快的是桃源县,从综合排名第7名上升至第2名。

5个管理区综合排名1-5名分别是经开区、西洞庭、西湖、桃花源、柳叶湖,根据考核细则柳叶湖扣除1分。

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排名前10位的分别是安监、公安、交警、交通、消防、环保、住建、林业、运管、海事。根据考核细则,第一组排名后2位的分别是运管、海事,分别扣除0.8分、1分;第二组排名后3位的分别是国土、质监、文体广新,分别扣除0.5分、0.8分、1分;第三组排名后3位的分别是规划、城管、气象,分别扣除0.5分、0.8分、1分。进步较快的是环保和旅游外侨,环保从综合排名15名上升至第6名,旅游外侨从综合排名第22名上升至第12名。

(二)6月排名扣分情况

9个区县(市)中综合排名后3位的分别是桃源、津市、临澧,根据考核细则分别扣除0.5分、0.8分、1分。

5个管理区综合排名最后的是柳叶湖,根据考核细则扣除1分。

行业主管部门第一组排名后2位的分别是林业、运管,分别扣除0.8分、1分;第二组排名后3位的分别是公路、经信、文体广新,分别扣除0.5分、0.8分、1分;第三组排名后3位的分别是城管、教育、规划,分别扣除0.5分、0.8分、1分。

三、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麻木敷衍,工作作风不实。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已开展3个月,下发月通报两期,但截至到目前,仍有部分部门思想麻木,应付了事,对于前两期通报指出的问题视而不见,拒不改正,上报数据时擅自删减表格项目,报送数据极不严谨;部分地区和部门从未按要求报送过典型案例。如公路、交通、城管、交警、海事、公路等单位上报数据仍有缺项;文体广新本月未上报月报表;高新区未设立单独的安监机构、无专业的安全监管人员,党政领导责任严重不落实,只重视企业生产、不重视企业安全,对于汤祚国副市长在半年工作调度会上部署的任务至今未落实到位。

(二)监管有所懈怠,执法一暴十寒。部分地区和部门思想上有所松懈,执法力度有所减弱,不能持之以恒的保持高压严管的监管态势。如石门县5月、6月综合排名均为第一,6月综合得分94.6分,11项数据排在前三,7月综合排名降至第六,综合得分降至72.5分,仅有4项数据排在前三。鼎城区5月综合排名第二,6月综合排名降至第四,7月综合排名降到9个区县市最后一名。质监从6月综合排名13名降至20名,综合得分从34分降至13分,国土从6月综合排名12名降至18名,综合得分从34.2分降至22.9分。

(三)检查流于形式,处罚不痛不痒。“隐患即事故”的意识不高,“重检查轻处罚”的现象仍未得到改善,执法检查停留于表面,走马观花,没有落到实处,抓住关键,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没有打到痛处,对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形成震慑。7月我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1289家,立案调查的仅3338起、立案率为15.68%,经济处罚仅2096.14万元,其他处罚措施为1498个,仅占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7%。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持之以恒,深入推进“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开展情况已纳入我省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明确规定市州交通、交警、住建、消防、水利、国土、质监等部门未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质量排行榜”活动的、安全监管执法在全省行业领域排倒数第一的,将逐项扣分,扣完为止。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按照曹立军市长“每日有检查、每周有曝光、每月有通报、每季有巡查”的要求,继续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保持执法强度,形成高压严管的常态化机制,形成全市上下同心协力、齐头并进的安全生产监管氛围,力争全省先进。

(二)立足当前,抓好关键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当前已进入到高温、暴雨、雷电季节、汛期及暑期旅游和夏季用电高峰期。6月29日,京港澳高速公路衡东段发生一起大型客车与危险品运输车相撞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7月5日,泰国普吉岛发生沉船事故,造成我国47名旅客死亡;7月12日,四川省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燃爆事故,造成19人死亡;7月26日,安徽省六安市碧桂园城市之光建筑工地发生一起围墙和活动板房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7月27日,浙江省桐庐县合村乡琅玕自然村一座廊桥桥顶发生垮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8月5日,临澧县新安镇发生一起学生溺亡事故,造成3人死亡。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当前时期特点,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扎实抓好旅游、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等行业的安全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工业园区、暑期防溺水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重典治安,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以空前的惩戒力度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责任企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疼处、打到痛处。对于非法违法生产屡禁不止,事故隐患层出不穷的企业,该曝光曝光、该处罚处罚、该停产停产、该关闭关闭;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不认真、安全监管执法走过场的地区和部门,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隐患即事故”的原则,严肃事前追责问责;对玩忽职守,导致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加大对典型案例和问责领导干部情况的报送力度(报送表格见附件5),市安委办将持续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以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片”的目的。

附件

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考核细则

为增强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的科学性、公平性,加强对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月通报的结果运用,自6月份开始,我办将根据月通报的排名情况实行预扣分制度,预扣分的分值将纳入年底综合考核,按比例扣除相应分数。

一、考核对象及分类

1、考核对象为9个区县市、5个管理区、26个行业主管部门。

2、9个区县市为一类、5个管理区为一类、26个行业主管部门为一类。

3、26个行业主管部门分为一、二、三组。综合参考安全生产执法权限大小、执法力量多少、部门性质以及5-6月份所报数据等因素,第一组为安监、交通、交警、公安、消防、海事、林业、运管8个行业部门;第二组为经信、公路、国土、住建、食药监、质监、文体广新、水利、工商9个行业部门;第三组为环保、商务、农机、卫计委、旅游、气象、城管、教育、规划9个行业部门。

二、分值设置及计分方法

1、月通报的分值总分为100分。

2、考评项目包括执法检查次数、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家)、立案调查(起)、经济处罚(万元)、责令停产停业(家)、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个)、取缔关闭(处)、曝光典型案例(个)、问责领导干部(人)、移交行政拘留或行政拘留(人)、移交抓捕嫌疑人或抓捕嫌疑人(人)12个项目。

3、计分方法: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立案调查数基准分为6分,排名第一得6分,依据排名情况依次减少0.2分;经济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数、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取缔关闭数、曝光典型案例数(曝光典型案例数为经市安委办曝光数)基准分为8分,排名第一得8分,依据排名情况依次减少0.3分;问责领导干部数、(移交)行政拘留数、(移交)抓捕嫌疑人数基准分为12分,排名第一得12分,依据排名情况依次减少0.4分。

4、项目数据为0不得分。

三、预扣分标准

1、对9个区县市排名倒数三名的依次预扣分,倒数第一扣1分,倒数第二扣0.8分,倒数第三扣0.5分;

2、对5个管理区中倒数第一的预扣分,倒数第一扣1分;

3、对行业主管部门三组分别进行打分排名预扣分,对第一组中排名倒数二名的依次扣分,倒数第一扣1分,倒数第二扣0.8分;对第二、三组中排名倒数二名的依次扣分,倒数第一扣1分,倒数第二扣0.8分、倒数第三扣0.5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预扣分作为年底考评依据之一,在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月通报中,连续三次倒数第一的地区和单位将被取消省级评先评优资格,连续四次倒数第一的地区和单位将被取消市级评先评优资格。

五、其他事项

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报送“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月报表时,需将“问责领导干部”明细台账(附件5)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至市安委办。

7月份区县(市)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百日亮剑行动排名表

7月份管理区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百日亮剑行动排名表

7月份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百日亮剑行动排名表

常德市安全生产工作问责领导干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