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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现房可用“组合贷”
发布时间:2018-09-10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购买现房可用“组合贷”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0日讯( 杨力菲 张道贤)9月5日,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常德市分行签订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协议》,这标志着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购买现房(二手房)时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

目前,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夫妻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贷款额度偏低。为更好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贷款需求,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常德市分行将分别运用住房公积金、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发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协议约定,购买现房(二手房)的借款申请人在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常德市分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据悉,在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个人住房商业银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借款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总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其中二手房房屋总价按成交价、契税价、评估价三者的最低值确定。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贷款利率以借款申请人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建设银行常德市分行的合同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