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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时内查获3起实习期不粘实习标志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9-04-19   来源:安乡交警  作者:杨文

image.png查获未贴实习标志车辆

  相信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都知道,驾证实习期开车上路应当在车身尾部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然而,总有一些新手司机无视这一法律规定。4月18日,安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在短短1个小时内,接连查获3起实习期驾车上路不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

  上午10时10分许,安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安宣办民警在省道S306五合剅路段查纠治违,对一辆牌号为“湘J51***”的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卜某驾驶证处于实习期,但该车上却并未粘贴实习标志,驾驶人卜某还谎称他的实习标志是被雨水“冲”没了。在随后的1个小时里,民警又陆续查获牌号为“湘J13***”和“湘JB3***”的小型汽车驾驶人均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

  面对驾驶人“被雨水冲没了”、“贴着没面子”等违法理由,民警对这3名不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向他们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他们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他们回家后立即将实习标志粘贴在车辆尾部的醒目位置,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