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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酝酿推行获多方认可 只等国务院决策
发布时间:2010-07-22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韩晓东
财政部酝酿2012推行房产税试点

  在财政部近日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有关人士表示,作为地方税改革的一部分,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

  上述人士还表示,全国范围内推行房产税试点的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但他并未透露具体试点城市。而根据记者了解,上海已于上月将房产税试点方案上报至该部委。

  上述会议透露出的信息还显示,房产税试点时间之所以比预期晚,可能由于该税种在支出方面的相关政策还有待完善。

上海金融办主任方星海:当前适合推出房产税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表示,在目前房地产业调整的情况下,房产税是应该推出的一个税种。

  方星海表示,回顾过去十年的房地产业发展,房地产是最安全、收益最大的一种投资,因为人口不断涌入城市,城市居民也有不断改善住房的需求。这个过程中,很多居民把一辈子的积蓄用来买房。这样一种业态形式不合理。方星海也表示,税收有时候可以转移,如果征收房产税,就需要有一些供应方面的配套政策,比如增加郊区住宅的供应。

  此外,方星海还表示,人民币国际化是符合国家利益的一件有深远意义的事情。香港推出新的人民币产品并不会对上海建设金融中心形成影响。他表示非常希望香港能够成为一个强大的离岸金融中心,香港的优势明显,法制完善、国际投资较多、产品创新能力很强。单靠一个离岸的金融中心是不足以完成人民币的国际化,只有在岸的金融中心大发展,才能持续不断成功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上海加快发展也为香港打开了更大的空间。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也只有在人民币的国际化大潮当中,才能取得真正成功。

发改委:支持地方房产税试点和实验

  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称,房产税改革推进方面没有总安排,但发改委支持地方进行试点和实验

  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公布之后,国家发改委首次表态支持地方试点房产税改革。

  6月2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对今年经济体制改革意见进行解读。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表示,房产税改革推进方面没有总安排,但发改委支持地方进行试点和实验。

  连启华称,所谓“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总的考虑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要求,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目的是促进房地产市场长远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

  这是发改委近期就房产税改革的第二次表态,此前发改委曾专门针对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有关研究人员“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的说法进行辟谣。

  就地方试点房产税改革而言,之前市场一直传言北京、重庆、上海、深圳四地将先行先试。不过,目前仅有重庆市政府明确表态,其房产税相关方案已经上报中央,正待批复。上海市则表态说“仍在研究”,“一旦消息确定,再行公布”。其余两地均没有相关信息。

  另外,根据《中国证券报》的消息,相关部门正研究在湖南、湖北各选取一个城市进行物业税的试点实征,征收范围仍然是商业地产,不涉及居民住宅。

  国务院5月31日公布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将“推进房产税改革”,这使得房地产税收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明晰,被业内视为是在为房产税征收逐步清扫政策障碍。

住建部专家:房产税一定会开征

  据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在深圳出席一场论坛时表示,作为制度建设的房地产税一定会开征,它的开征要选择合适的时机。

  秦虹指出,目前整个地产调控政策,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临时性的政策,还有一类就是不存在退出并只能继续深化的政策。类似于授权地方政府可以对第三套住房不贷款、对没有当地社保证明和纳税记录的不贷款或是限制购房数量等政策,就属于临时性的政策。

  但秦虹表示,房地产税是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其本身是房地产行业的制度建设,将来一定会有。

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方案暂未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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