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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多年好友借款不还 法院调解双方言和
发布时间:2012-07-10   来源:华声在线常德频道  作者:陈格卫 陈林(小)
    近日,湖南石门县人民法院快速调结一起借款纠纷案,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因借款反目的好友李先生和王先生两人握手言和。

    王先生与李先生系多年的好友,2006年8月,李先生因生意资金周转有困难找到好友王先生,希望其能拿出一些钱借给自己周转,并保证在半年内还清。王先生家境并不宽裕,但因哥们义气,二话没说便瞒着家人拿出25000元现金借给李先生。两个月过去后,李先生偿还了2000元给王先生,半年后,李先生始终不提还款的事。王先生多次催要,均被李先生以各种理由推脱。2010年3月5日,李先生在借条上立下还款计划,但此后一直未按计划还款。无奈之下,王先生一纸诉状将昔日好友告上法庭,要求李先生立即偿还借款。

     法院受案后,承办法官认为,李先生与王先生因借款伤了多年感情很不值得,如果李先生能当庭承诺还款并承认错误,双方感情极有可能被挽回,遂决定进行庭前调解,力求促成双方重归于好。在法官反复析法明理之后,李先生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请求王先生原谅,双方最终达成在2013年7月5日前,李先生分期还清借款的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张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