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通过组织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面对面协商,一次性执结8起案件,被执行人全额履行397.6万元。

3月6日,其中一起案件的申请人来到法院执行事务中心,送上锦旗和感谢信,表达对执行法官锲而不舍、铁腕执行的感激之情。
王某系8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涉及买卖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涉金额达40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走访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冻结,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敦促其积极履行,但王某以经济困难为由并未履行。2025年1月,因王某拒不履行,法院欲将其司法拘留,后经释法析理,王某履行60万元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承诺今后一定按期履行。
随后的一年间,执行法官时刻不忘督促王某按期履行,并持续采取网络查控、实地走访等方式掌握王某财产线索,力求早日将案件执结。
“法官,我愿意一次性履行,请帮我清理下还需偿还多少债务……”2026年2月初,王某主动打来电话,称愿意一次性结清欠款。
执行法官随即将涉及王某的8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和王某本人约至法院,双方面对面协商履行方案,经过两天的协商,王某与8起案件申请人就履行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397.6万元执行款全部履行到位,8起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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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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