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启动防汛 IV 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6-07-27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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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启动防汛 IV 级应急响应的

通 知

各防汛抗旱分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所、市直和驻津各单位:

根据当前天气形势和后期雨水情预测,依据《津市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自7月26日12时起,全市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防汛抗灾“有隐患早处置、有风险早转移、有困难早提出、有伤亡早报告”的总体要求,做实做细防抗救各项工作,确保各类责任人迅速到岗到位。要突出水工程调度、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涉水工程防守、城镇防涝等,在重点部位提前预置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加强巡查防守和先期处置,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同时,要加强灾情统计报送,有力有序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全力确保此次应对台风防御工作安全有序。请各级各部门按照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防汛责任制,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加强人员值班值守、巡查防守、预警叫应和应急处置,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津市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26日

责编:周秋红

一审:周秋红

二审:鲁融冰

三审:廖声田

来源:津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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