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7日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裴国富同志为常德市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拥军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朝阳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覃业辉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芸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黄思敏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裴国富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郑朝兵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责编:李杰
一审:李杰
二审:鲁融冰
三审:廖声田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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