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2026-10-10 11:15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 石门县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全县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禁火,禁火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5月1日。

禁火令要求:在禁火期内以及禁火区域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等;禁止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等;禁止炼山、烧杂、烧火积肥或者烧田基草、农作物秸秆、果园杂草等;禁止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

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个人,要自觉接受森林防灭火部门的安全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灭火的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各乡镇(街道、区场)、营林单位、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派出防火禁火队伍,加大森林火灾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并负责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

凡违反本禁令和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予以处罚;属公职人员的,除给予相应处罚外,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9。

责编:马曼雅

一审:马曼雅

二审:鲁融冰

三审:廖声田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声明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