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31日讯(通讯员 童慧玲 施伟)近日,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群众反映的小区电动车充电收费问题,迅速核查、依法处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前,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民意反映渠道一体化平台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某小区存在电动车充电收费不合理、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问题。该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在确认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后,立即对涉事物业公司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该小区物业公司作为转供电主体,违规将电损及充电桩运行维护费用计入电费基数,累计多收电费1653.29元。同时,充电桩收费公示牌标示服务费为0元/千瓦时,实际却按0.5元/千瓦时收取,公示价格与实际收费明显不符,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针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该局坚持依法监管与督促整改相结合,依法查处相关价格违法行为,督促涉事经营主体更新收费公示牌、退还多收费用,推动充电收费更加公开、透明、规范。
小小充电桩,关系大民生。今年以来,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接到同类投诉3起,其中2起涉及同一家物业公司。针对相关违法行为,该局依法立案查处,推动收费公示整改和多收费用清退,相关投诉人均表示满意。从群众反映的一笔充电费用入手,到依法查处违规收费、推动问题整改,该局坚持以群众诉求为导向,将解决具体问题与规范经营行为相结合,用实实在在的监管成效回应群众期盼,让群众充电消费更加明白、更加放心。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举一反三开展全县小区充电桩收费专项排查,严查乱加价、不明码标价等违规行为,常态化开展政策指导与巡查回访,持续规范物业收费秩序,筑牢民生价格安全底线。
责编:卓萌
一审:卓萌
二审:鲁融冰
三审:廖声田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关于我们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