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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通报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6-12-27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通讯员 曾祥国

近日,临澧县纪委通报了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合口镇陈湖村支部书记李世国、会计刘巧云、治调主任伍千国违规收取搬迁入户费、套取专项资金案。李世国、刘巧云、伍千国在2011年1月至2016年5月担任原金岗村村干部期间,向自主搬迁到金岗村的住户收取搬迁入户费146000元,以捐赠的名义在村里做收入后用于村里的开支。2011年1月至2016年2月,李世国、刘巧云、伍千国通过共同商议、集体决策,套取民政、劳动、移民和一事一议等专项资金97290元,以虚列支出后再利用捐赠名义在村里做收入等形式用于村里的其他支出。李世国、刘巧云、伍千国等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澧县农民教育办主任、党支部书记黄宏枝收受好处案。2015年,黄宏枝在帮原柏枝乡九里村争取扶持及支教经费4万元资金的过程中,要求九里村支部书记吴开华于4月份、11月份两次到朝晖商行结10条和天下烟账,计人民币1万元。黄宏枝受党内警告处分。

四新岗镇鳌山村原党支部书记何满武、原村委委员胡华进、原村委委员石春香、原村会计何尚铭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土地补偿款案。何满武、胡华进、石春香、何尚铭利用协助原柏枝乡人民政府经手、管理东常高速公路鳌山村土地征收补偿款的职务便利,共同采取虚列支出的手段,从发放后剩余的土地征收补偿款中分次套取249868元予以私分,4人各分得62467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个人开支,被临澧县人民法院判决犯贪污罪。何满武、胡华进、石春香、何尚铭受开除党籍处分。

原杉板乡川岗村支部书记朱建侵占补偿款、川岗村会计曹兵套取专项资金案。2014年,朱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石长铁路复线建设临时用地补偿费16838元,用于其个人和家庭的支出。2015年,朱建与曹兵利用大岭组新堰清淤硬化工程虚报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4万元,用于列支招待费用。朱建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曹兵受党内警告处分。

原望城乡水利站站长江峰受贿案。2014年年底,江峰在帮原望城乡杨岗村向上级水利部门争取到资金后,向杨岗村索取13000元资金用于结清水利站平时在商店的烟酒开支,属于单位受贿行为。江峰受党内警告处分。

原望城乡杨岗村党支部书记江来红、村主任李显红、村会计江寒秀违反财经纪律案。2012年至2015年,江来红、李显红、江寒秀共同商议后,违反财经纪律,虚列4项工程支出合计155000元,用于村里的开支和为原望城乡计生办、水利站、派出所处理账务等。江来红、江寒秀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显红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