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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交办件实现“零下转”
发布时间:2018-08-10   来源:常德融媒  作者:

常德: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交办件实现“零下转”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0日讯(钟文)“上级纪委交办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县级纪委要加大自办力度,一律不得下转(到乡镇纪委)。”这是7月12日至18日常德市纪委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在督查督办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项行动时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零下转”,不仅提升了办理质效,还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今年以来,常德市纪委共发函交办了90件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目前,已办结87件,办结率96.67%,立案83人,党纪和政务处分45人,组织处理85人。

在工作开展中,常德市纪委根据建立的扶贫领域台账,对越级重复的、群众不满意的以及问题线索清晰的信访举报进行交办,确保交办数量不少于10%,每一个交办件都由县级纪委直查快办,从而实现“零下转”。

此前,有群众反映桃源县黄石镇新铺村支部书记朱某某的违纪问题,经黄石镇纪委调查,已给予朱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群众一直仍有反映。市纪委交办后,县纪委成立调查组再次进行了调查,又发现该村 2016年以来套取植树造林项目资金14万元、套取水利建设资金1.1654万元,并对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把关不严的镇政府和县扶贫办有关人员启动问责调查。

无独有偶。2017年以来,有群众反映石门县壶瓶山镇大岭村支部书记李某某的违纪问题,壶瓶山镇纪委经调查后给予当事人诫勉谈话,但因信访人对村级财务包括“一事一议”及安饮工程还有新的线索要提供,故没有签署息访承诺书。今年4月市纪委重点交办后,石门县纪委成立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查,李某某在大岭村扶贫项目中的防火道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已于4月17日对其进行立案审查,5月10日,给予李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群众反映澧县码头铺镇龙洞峪村支部书记刘某某的违纪问题,当时转至乡镇纪委调查不属实,群众对此结论一直不满意。今年3月,村民又再次上访。这次接到群众举报件后,市纪委不再一味下转,迅速发函交办,并由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提级牵头办理,县纪委成立专门调查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它问题进行了全面核实。

经查,龙洞峪村原党总支部书记刘某某以争取资金中发生了费用为由,从争取到的188.5万元项目资金中,按照30%比例从中抽取提成56.55万元归个人非法占有,其中非法占有扶贫专项资金22.2万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18年6月22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同日,澧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澧县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

当地村民听到这一消息后,无不拍手称快,纷纷为我们点赞:“谢谢,把他办了真是我们老百姓的福气。”,也表示就此息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