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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记
发布时间:2020-05-22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谭明 孙银军 李思缘

  5月11日上午,李岩(化名)在武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的协助下,顺利在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这套面积150平方米的房屋是她与前夫刘利(化名)的婚内财产,一直登记在刘利名下。2012年离婚时,双方达成协议,该房屋归李岩。离婚后,李岩带着两个女儿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屋里。但,刘利一直未协助李岩办理过户手续。此后,刘利又再婚。

  2019年11月,李岩将刘利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利协助办理过户。武陵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刘利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刘利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然而,以为一切都稳妥了的李岩准备去市不动产中心办理过户时,却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遭遇“狸猫换太子” 权证被掉包房屋被抵押

  二审判决生效后,刘利并未自觉履行判决。今年1月7日,李岩向武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武陵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向刘利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刘利仍未回应。

  尔后,武陵区人民法院依惯例向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中心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然,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时发现,该房屋所有权证号和法院判决的所有权证号不一致,并且还进行了抵押登记,无法办理过户。

  李岩大惑不解,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直在自己手上,怎么突然房产证号变更,并无故设置了抵押。武陵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立即查询了抵押权证情况。原来,刘利在2019年12月中旬以该房屋为抵押,向某银行贷款10万元。

  得知这个结果,李岩一下子懵了!

  被申请人“哭穷”

  明为贷款实为“拒执”

  房屋被无故设置抵押。李岩面临的选择只有三种:要么向法院起诉刘利及银行行使撤销权,撤销该抵押登记;要么向银行清偿解除抵押后向刘利行使追偿权;要么通过行政诉讼请求不动产登记中心撤销抵押登记。

  承办法官了解到,李岩工资收入微薄,还要抚养2个女儿,已再无经济能力起诉,更不可能代为偿还10万元借款后主张追偿权。李岩也多次找到银行请求解除抵押,但银行给予的答复是债务未清偿。

  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刘利,刘利则一身邋遢破烂地在承办法官面前哭诉,生意亏本欠下大量债务,银行的贷款也已用于还款,自己已没有经济能力还贷款,只能想办法推车卖菜还贷款解除抵押。

  承办法官并没有相信刘利的一面之词,财产调查在同步展开。结果发现,刘利在一审败诉二审上诉期间,通过虚假的房屋装修合同,向银行申请贷款10万元,并以该诉讼标的物房屋做为抵押物进行抵押。

  至于李岩手中的房屋所有权号跟市不动产中心不一致,是因为刘利以证件遗失为名,将李岩手中的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进行了挂失,将其证件进行了注销,致使李岩手中的权证证书失效,且致使法院判决确认过户的原产权证号与新的不动产权证号不一致。

  并且,法院调查还发现,刘利名下有数套商业门面及住宅,且仅有在李岩的这套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其在银行自有存款达50多万元,并有30万元的理财产品,他还经营有一家果蔬店,月收入1.2万元。

  “他的目的很清晰,就是为了逃避履行。”承办法官说。

  现形后又提异议“耍计”

  恐法律后果终撤诉

  为了“坐实”证据,承办法官进一步调取了证据。证据证实,二审法院送达判决生效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两天后即26日,刘利办理抵押登记。而事实上,该房屋早在2012年就交付给李岩所有。很显然,装修是假,恶意贷款为真,抵押行为存在重大瑕疵。

  承办法官迅速联系了某银行负责人告知详情。银行决定,提前催收贷款,通知刘利10天内还款,逾期立即通过诉讼追回贷款并要求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承办法官又联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督促刘利说明虚假挂失的情况。此外,武陵区人民法院依法传唤刘利,尽管刘利百般抵赖,但在大量证据面前,他确实有点坐不住。最终,他承认钱款已全部转移至现任妻子名下,自己名下无钱,无力履行。据此,法院责令其10日内处理完毕,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期限即将届满,眼瞅着事情将办妥,刘利的“幺蛾子”又来了。他向武陵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以拖延时间的方法对抗法院执行。执行庭要其补齐资料时,他又故意将时间拖延到4月30日才补齐后立案。执行庭很快告知其申请已无事实依据。执行承办法官也在同时期反复为他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多措并举,刘利最终因为害怕被追责,于5月8日向银行还款,解除了抵押。至此,过户的障碍被全部解除,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