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家住湖南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黄土村的周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在服用管制药品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日,涉嫌吸毒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移交派出所另案处理。
28日晚上20:40分左右,湖南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刘科带领“大队领导执法小分队”正在辖区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会战”行动巡逻。当小分队巡逻到滨湖路凤天宾馆附近路段时,一辆牌号为湘J28***的本田雅阁小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车窗打开后,驾驶人摇摇晃晃,神智迷糊,立即引起民警怀疑。经查,民警发现该男子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厢里还留有酒气,现场酒精测试值为2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车辆暂扣,将该男子带到大队接受询问。
经查,该男子周某,系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黄土村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周某交代,当晚,在去丹洲乡一朋友家参加宴请的晚宴上喝了酒。回来路上,因最近与老婆吵架心情不好就将车辆开到洞庭大道雅康大酒店附近把车上留下的一点“K粉”吸食了。车辆开到滨湖路凤天宾馆附近时酒精、“K粉”发生作用,神智开始迷糊,开车已经摇摇摆摆,被巡逻至此的民警查获。经检测,周某尿液里氯胺酮类毒品呈阳性。
29日,刘科大队长回想起当晚的查获经过时还心有余悸。刘科大队长说,当时发现周某时酒性、毒性已经发作,整个人都在摇摇晃晃,根本就神志不清了,要不是及时发现并将其控制,一旦酿成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周某因无证驾驶、酒驾、毒驾已经依法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涉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已经移交公安机关另案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