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民政部门及时回应困难群众的期盼和要求,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为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挥重要作用,受到社会好评。
去年,该区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到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范围,让除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外的其他贫困人口也享受到了更加便捷的医疗救助服务,让信息多跑路,困难群众少跑腿。特困人员在区内一、二级医院住院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100%给予救助。低保对象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级(区外)住院的,剩余的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由原来的50%、30%分别提高到70%、50%。患规定病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级(区外)住院的,剩余的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由原来的30%、20%分别提高到50%、40%。去年9月,区里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修定出台了《鼎城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定点医疗机构的职责与义务,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贫困患者的医疗支出负担,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最大限度地减轻贫困患者和家庭就医的垫资压力等,并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下发到全区各有关单位。
据了解,去年该区医疗救助各类困难群众43300多人次(含资助参保),发放的医疗救助资金达1100多万元。双桥坪镇板桥坪村李某是一名患尿毒症多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去年先后8次住院,共花费医疗费用32165元,他的医疗总费用自负仅3899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7.88%,大大减轻了家里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