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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协调员薛瑾——奔走,为生命“架桥”
发布时间:2016-10-28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张 文

薛瑾陪捐献者家属进行最后的告别。

薛瑾(右二)探望刚接受了器官移植的患者。

在器官捐献同意书上签字的那一刻,王中奎夫妇瞬间泪如泉涌——他们年仅21岁的儿子王猛因车祸死亡,眼角膜和肝脏等器官将捐献。虽然已见过太多的生离死别,但这一幕仍让薛瑾心酸不已。

作为四川省人民医院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薛瑾已协调办理了120多例器官捐献。在我国,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器官是唯一合法的器官捐献使用方式。自2010年3月我国启动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器官捐献协调员这个新职业便诞生了。联系“潜在捐献者”的家属,宣讲有关政策法规,协助完成捐献手续……“帮助逝去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这是薛瑾对自己工作的理解。

薛瑾走上这一岗位纯属偶然。2009年,四川省人民医院建立器官移植中心并完成省内首例器官捐献手术,但那时并没有全职协调员,请公证员见证、来回奔走协调直系亲属签字等事项全靠医生自己完成。2011年,中心主任杨洪吉向医院申请配备专职协调员时,恰好被当时在医院实习的薛瑾听到,她立刻向杨洪吉毛遂自荐。

如愿当上器官捐献协调员后,薛瑾才发现这个岗位并不轻松。“别人还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中,要去劝他捐出逝者的器官,听着就觉得很残忍。”薛瑾表示,捐献的请求被拒绝是常有的事,甚至有人提出疑问:人还没死就同意捐献器官,医院会不会就不再努力抢救?

“首先要遵循家属的意愿。”薛瑾告诉记者,她常常劝慰病危者的家属,器官捐献是对死者生命的延续,是将对亲人的爱升华为对社会的爱。“关于捐献,有一套非常严格的法律程序。”薛瑾表示,在实施器官捐献前,医生必须全力以赴抢救患者,这一点是无需担心的。

尽管如此,因器官捐献者家属久拖不决而错过捐献时机的例子还是时有发生。薛瑾回忆,有很多次,家属已经同意捐献,但确定病人脑死亡后,家属仍要求医生挽回生命,时间稍有拖延,病人的器官便已经衰竭,不再适合捐献。

“所以不仅要争取家属的同意,更要争分夺秒。”薛瑾说,只要争取到一例捐献的器官,就会帮助一个甚至好几个病患康复。曾经有一名肝病患者需要移植肝脏,等待了数月后,薛瑾总算协调到了可供捐献的器官来源。她立刻兴高采烈地打电话告诉那位肝病患者的家属,可家属悲痛地告诉她,这位患者数天前已经肝脏衰竭死亡。

奔走在生与死之间,让逝去的生命帮助别人获得新生,从业5年多,这份职业给了薛瑾满满的成就感。今年国庆节期间,医院移植中心50多名医护人员连轴转,完成了10台器官移植手术,薛瑾和医院的另外8名协调员放弃了假期,为手术的顺利完成而奔波于各地。

“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移植手术,不知道谁会捐献出来,也不知道哪里会有器官匹配。”薛瑾说,因为器官移植手术几乎都是突发性的,而且容不得耽搁,因此和移植相关的医务人员必须随时做好工作准备。

“若能相遇,我相信这双眼睛还会认出我!”一位母亲捐献了逝世女儿的眼角膜后,发给薛瑾的这则短信至今让人动容。在我国,器官的捐献是无偿的,并且对捐献双方采取“双盲”原则,即捐献方和接受移植方都不能知道对方的信息,他们之间的沟通全由协调员转达。

“很多捐献者的亲人都会问我接受移植的人过得好不好,他们把对方当成了自己亲人生命的延续。接受移植的病人和家属也常让我转达对捐献者家人的问候。”薛瑾说,器官捐献协调员是生命的参与者,见证着死亡与新生,同时也是爱的中转站,传递着温情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