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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高级律师郑维民:挽回经济损失近一亿元
发布时间:2014-07-29   来源:华声在线常德频道  作者:闫丰娇

郑维民,高级律师(二级律师职称),中央财经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常德市政协委员,武陵区人大代表,常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郑维民律师1995年开始执业,迄今为止先后办理各类诉讼案件400余件,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一亿元;先后为10余名被告人做过成功的无罪辩护;所参与承办的涉案金额3.47亿元的张万奇非法集资案,常德市原人大副主任万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常德市人民政府原巡视员唐某受贿案,常德市原市委副秘书长、武陵区委书记吴某受贿案,澧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皮某受贿案,常德市征地拆迁事务处原副主任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常德市一中投放危险物资案,临澧206名退休工人诉临澧县劳动局劳动争议案等系列重大案,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担任或曾担任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房产局、武陵区水利局、中房常德房地产开发公司、湖南吉立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国铁通常德分公司、湖南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数十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曾在常德人民广播电台、鼎城人民广播电台担任法律栏目嘉宾主持,并就社会问题发表文章,发表了《寻呼停机、法律说不》、《论现行鉴定体制的缺陷》、《律师千里救人质》等多篇文章。

现担任湖南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乐米乐营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吉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房集团常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澧县中融置业有限公司、新世纪汽车城、常德市金三角置业有限公司、常德市金友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等近20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郑维民律师所在的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是湖南省第一批“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坐落于常德市繁华的武陵大道武陵阁广场,购买了1000余平方米的标准写字楼,现有律师及工作人员40余人,是常德市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

郑维民律师的人生格言:自信笃行,成就卓越。

业务范围:  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刑事辩护;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房地产、公司改制、企业兼并破产、项目论证与考察、建设工程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律师是一个相对自由的职业群体,因为自由惯了,渐渐很多人淡化了自己身上的使命。律师的存在,首先是社会文明的标志;律师的存在,更是一个国家制度的体现。律师虽然由人民的法律工作者演变为社会的法律工作者,但同样具有神圣的使命--除了传统的仗义执言,维权护法以外,他更应该是法治文明的推动者,是先进生产力的执行者,也是先进文化的倡导者。

要实现律师的使命,郑维民律师认为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 

1、律师的团队合作非常重要,目前这种松散性的做法必须得到改善;

2 、律师必须参与政治,应该是政治生活的参与者、甚至是一股不可或缺的群体;

3、律师必须坚守自己的使命,坚持自己的操守,改变以捞钱论英雄的做法,用自己的行为来改变社会对律师的偏见;

4、律师是先进文化的倡导者,要探索创立适合律师团队合作的律师文化和先进的管理机制,让律师个 体在群体中可以充分的展现,让律师形成合力后更具有冲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