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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一妻子对丈夫施家暴 丈夫不堪之痛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4-09-29   来源:华声在线常德频道  作者:余杰 欧阳子平

家庭暴力是导致现阶段离婚高的一个重要原因,一般来说,大多数家庭暴力受害者为女性。而近日,一男子不堪家庭暴力之痛,将妻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郭某与妻子刘某经人介绍认识,于1993年登记结婚。由于婚前双方不够了解,导致婚姻质量不佳,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吵架、打架。特别是妻子刘某脾气暴躁,身体健壮,在冲突中面对身体瘦小的郭某具有“明显优势”。结婚没多久,在一次吵架中被告刘某用啤酒砸伤原告郭某的右脚,之后又被其打伤脑袋。还有一次夫妻间的大型冲突,惊动了周围邻居及亲友,纷纷跑来劝架,在拉扯中,刘某误伤了郭某的兄长,致其头部受伤。多年的摩擦,导致郭某十分畏惧妻子,2014年,两人因为琐事发生争吵,郭某被妻子驱逐在外几个月之久,有家不敢回。回想着近二十年“家暴”生活,郭某决定不能再退缩,故诉至桃源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得知郭某离婚原因时,哭笑不得,对夫妻双方做了一定的工作。但郭某心意坚决,刘某也没有挽留的意思,两人在法庭上,迅速达成了离婚协议,宣告两人二十年不快乐的婚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