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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公示4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中标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14-11-12   来源:华声在线常德频道  作者:贺勇

11月10日,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6号)文件及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14〕27号)、《石门县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机构招标公告》等文件精神,经严格评审,石门县委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管理中心、石门县行政学校、石门县农业机械化学校、湖南省湘北职业中专学校等四家单位成为中标单位,并在“石门县农业信息网(http://smny.shimen.gov/)”进行公示。五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认定为培训机构,并报湖南省农业委员会进行备案管理。

据了解,按上级文件精神,此次中标单位均符合“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且近5年无不良记录;具有长期跟踪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组织能力和较强的农业实践培训经验, 且由中标培训机构具体组织培训与后续跟踪服务,不得实行挂靠培育;具备稳定的培训教师队伍和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训的能力,且具备必要的食宿条件;培训机构必须具备若干个实训基地;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基础和业绩,且培训场所或实训基地贴近农民,方便农民接受教育培训;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