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的“石门样本”(之八)
80亿元扶贫资金如何用在“刀刃”上——
筑牢“防火墙” 管好“钱袋子”
壶大公路的修通,改善了深山村民的出行条件。这得益于扶贫资金的整合,让每一分钱都用在了刀刃上。
石门县纪委调查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
石门县纪委工作人员正在检查财务凭证。
石门县纪委工作人员深山走访、处理扶贫领域信访问题。
张友亮 邱晓明 卜云 李飞 胡红霞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近4年来,石门县坚持“带着真情实感抓扶贫,投入真金白银促脱贫”,用足用活国家扶持政策,并整合部门涉农资金15亿元,通过融资等渠道筹资10亿元,发动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每年募集3000万元以上,累计投入约80亿元,实施扶贫惠民工程。
扶贫资金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军火库”,是惠泽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为严防巨额资金“跑冒滴漏”,石门县纪委、监委、组织、检察、法院、财政、扶贫、经管、审计等部门通力合作,打好“组合拳”,坚持“抓源头,抓苗头,抓重头”,着实扎紧了制度的“笼子”。
谁使用,谁负责 管住扶贫“粮草”
脱贫攻坚战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兵团作战”和“粮草充足”。
围绕项目,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脱贫攻坚提供资金保障。《石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统筹资金、资产、资源,集中投入,全域推进,在县、乡两级设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建立项目和资金台账,分村、分项目专账核算,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多个部门管水”的大格局。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该县出台了《脱贫攻坚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审计监督、部门监督,构建全方位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扶贫资金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严格属地管理。该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扶贫对象、资金安排、扶贫项目、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审计监督。审计部门以精准脱贫规划和整合资金方案为依据,以绩效审计为重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审计,做到项目分配合理,资金使用规范。
优化部门监管。县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贫困村脱贫攻坚项目规划的可行性、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并和驻村帮扶工作队一起指导扶贫项目实施,对道路、桥梁、安饮等专业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对工程质量和规范实施行业监管,并组织项目验收,确保每个扶贫项目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强化“最后一公里”监管。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及时拨付到项目,到农户,不断提高扶贫资金效益,该县强化“最后一公里”监管,采取“每十天一督查、每月一通报”方式,跟踪督导扶贫资金使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及时的,转交县纪委监察机关监督问责。既防止了资金挪用、“趴窝”,又保证了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全县扶贫资金跟着项目“跑”。
80亿元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干了122个贫困村多年想干不能干的大事;80亿元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干了涉及到26724个贫困家庭82300贫困人口的千万件小事。
投入40.2亿元,新改建干线公路 318.8公里,新建农村公路1364.6公里。
投入9.3亿元创建合格学校61所,标准化学校30所,发放各类助学金1.17亿元,资助学生 44.98万人次。
投入5.9亿元,易地扶贫搬迁 3135户9882人。
投入3.858亿元,完成危房改造14436户。
投入4亿多元,完成122个贫困村电网改造。
发放小额金融贷款2.7亿元,惠及贫困户1.1万户。
投入2.5 亿元,建设163 个村级公共服务平台。
整合资金2.27亿元,开展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对农村低保9924户13529 人、特困供养人员4261户 4428人“应保尽保”。
62 个贫困村,每村投入60万元共计3720万元,建立了光伏电站。
筹资2500 万元,建立健康扶贫专项救助基金。
筹资1069万元,落实贫困户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的50%补贴。
筹资396万元,为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特惠保”。
121个贫困村设立了电商服务网点,完成就业技能培训7800 多人,宽带网络和数字化电视实现“村村通”,每个村设立20万元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基金,安排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287人,每人每年工资1万元,实施扶贫项目 1936 个……
这些资金的使用,全部统一政策,统一程序,统一标准,形成“制度一个笼子”;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个渠道的涉农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形成“资金一个盘子”;通过建立各级各部门涉农资金项目库,形成“项目一个单子”。
把部门的“单人舞”,变成全县一盘棋的“大合唱”。为此,石门县连续获得了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上千万元。
严排查,严审计 筑牢“四道防线”
2015年至2016年,雁池乡水晶庙村对危房改造对象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已在城镇购房的村民陈某和黄某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分别享受补助资金0.8万元、2.25万元。
2017年11月,负有直接责任的党总支委员、村文书覃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党总支书记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缴县危改办。
这是石门县筑牢“四道防线”,护航脱贫攻坚的一个缩影。这“四道防线”是——
“三资”清理,警钟长鸣。该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农林场特别是331个村(居)财务状况,尤其是“三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对支村“两委”干部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严格审计,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公示,发现的问题线索直接移交,收到了“问责一人,警示一片”的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成效。
资金排查,紧盯重点。围绕“资金从哪儿来,怎么用,到哪儿去”,逐项开展清理排查,各项民生资金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公示,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各项民生资金的发放情况,“阳光下的扶贫”、“指尖上的监督”,保证了扶贫资金“流向清楚,过程清晰”。
跟踪审计,提前预防。2018年初,群众举报虚列工程量的一条村道,山高弯多,路况复杂,检查组一行用滚轮尺一米一米地量完了近5公里距离,虚增工程量套取工程款的问题得到证实。审计部门牵头,财政、扶贫等部门配合,对近3年来已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全面跟踪审计,及时发现了一批重复申报、滞留资金、违规招投标等典型问题,10多名党员干部被问责追责。
精准解剖,深挖细查。该县纪委安排5个纪检监察室,单独或联合乡镇纪委对信访突出的村居开展一对一、“手术刀”式“解剖”,实行驻点式调查。第二纪检监察室在一社区开展精准“解剖”期间,通过一条违反换届纪律的线索深挖细查,发现了社区干部非法占用集体资金和公共财物、套取工程款等问题。
谁伸手,就抓谁 严查违纪案件
有资金投入的地方,就是利益“黑手”紧盯的重点领域。要确保每一分扶贫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必须随时斩断伸向扶贫项目和贫困户的每一只“黑手”。
三圣乡彭家堰村党总支委员周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资格的条件下,违规享受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5000元。2017年8月,乡纪委给予周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收缴。
太平镇茶园村村会计、党员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哥哥瞒报,进行易地搬迁,骗取资金12.3万元。2017年10月,镇纪委给予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收缴。
县纪委、监委牵头,健全“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持续开展多轮次、滚动式专项督查,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在扶贫专项资金款物方面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侵占挪用、优亲厚友等典型问题,组织县委督查室、县扶贫办开展专项督查60多次,下发通报近70期,有力促进了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
畅通信访渠道。该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接听、接待、处理,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接受举报。仅2017年,全县共收到各级各类信访200余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0%以上。
县纪委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通知》,对2016年1月以来的600多件信访进行全面清理,并形成信访分析和处置情况清单,3名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被诫勉谈话,2名乡镇党委书记被约谈,立案审查原乡镇纪委书记1名,通报批评乡镇党委2个、乡镇纪委7个。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置”的原则和“县级领导包联、党政正职主抓、电话号码公开、主动下访化解、加强宣传引导、切实解决问题”的要求,在全县开展扶贫领域信访矛盾化解专项整治行动,把问题发现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一线。
严查违纪案件。明确“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印制“扶贫监督提醒卡”向全县发放,制订了拓宽渠道、移送线索、明察暗访、查处问责、通报曝光、源头防控6项措施,逐级压实镇、村责任,不断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谁伸手,就抓谁!2014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375件,其中科级及以上69人,科级以下89人,村居干部21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6人,其中科级及以上61人、科级以下77人、村居干部198人;组织处理891人次,其中通报批评699人次,诫勉谈话181人次,公开检查7人次,取消当选资格3人次,责令辞职1人,追缴、清退资金1149.68万元。
“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确保了80多亿元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以严明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石门县顺利通过省政府脱贫摘帽批复后,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凯感触颇深。
(本版图片均由石门县纪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