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切实推进樟木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
近日,石门县樟木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得到了全面整改,保障了全县饮用水安全。
2018年5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对樟木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督查后指出: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种植有庄稼。石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接到整改问题清单后,县政府立即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成立专项问题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生态环境部督查石门县樟木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办环境问题整治方案》,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严守职责,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做到立行立改。
根据方案要求,石门县各级各部门火速行动,投资1595.28万元,重点实施了以下几项工作:按规范要求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陆域范围内所有拐点设立了界标、宣传牌、警示牌40块;在水源一级保护区两岸边界设置防护网4480米;对一级保护区两岸陆域50米范围内的居民柑橘种植地156亩进行了征收,并沿50米边界处防护栏修建1300多米的截污沟;收集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建立了一体化处理系统。(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