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5日讯(通讯员 覃业彦 刘春 记者 肖洋桂)“感谢党和政府,这笔学费补偿对刚参加工作的我,真是雪中送炭。”3月4日,在石门县雁池乡中心学校任教的向诗怡老师,收到了5000元学费补偿后感慨地说。这次,该县获得学费补偿的有299人,补偿金额计134.35万元。
据介绍,根据相关政策,省内高校毕业生到本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由省财政安排经费给予学费补偿。石门县作为国家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县,从2015年至2018年已补偿到乡镇基层单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680人次,补偿金额累计达317.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