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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森林公安局:保护野生动物 维护生态家园
发布时间:2014-07-29   来源:津市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综合

原标题:保护野生动物 维护生态家园

7月23日凌晨6点,津市市森林公安局联合市林业野生动物保护站开展工作打击贩卖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对津市城区集贸市场进行清查,对非法经营、加工青蛙、蛇等野生动物的摊点进行了重点整治。现场共查处非法贩卖野生动物商户7户,没收青蛙30余斤,蛇20余斤,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当日上午,市森林公安局组织媒体及群众代表,将收缴的青蛙、蛇等野生动物进行了放生,400余只小生灵免遭厄运重归自然。

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市民朋友们:非法捕猎、出售、收购、经营、加工、运输野生动物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行为,违者将受到法律严惩。“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大家要自觉拒买、拒食野生动物,保护我们人类的朋友,维护我们共同的生态家园。

执法人员放生野生动物

收缴的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