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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明年提高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 增加到90元
发布时间:2014-10-20   来源:津市政府网  作者:综合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的通知》(湘财社〔2014〕22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市将提高新农合缴费标准。

凡本市农户均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0元。外来入津人员,户口未及时转入但常住已达三年以上的,可以自愿选择整户参加新农合。其中一般农户自缴90元,农村低保户自缴45元,另45元由民政部门资助,五保户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90元,计生特扶对象由计生部门全额资助90元。另外孕产妇参合时预交新生儿的参合资金。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也随之提高,比2014年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360元。

因此,2015年新农合个人筹资水平将达到每人每年450元,较之2014年,人平提高了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