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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 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平提高到60元
发布时间:2014-10-22   来源:津市政府网  作者:综合

从10月份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将由原来的55元提高到60元。

根据省人社厅和财政厅的统一部署,从今年7月起,对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保并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手续的参保人员,人平提高基础养老金5元,达到60元。截止目前,市财政已筹资发放37.6万元,为2万多名涉及待遇调增人员补发了7至9月的增发基础养老金。10月起,城乡居民基础金将按照月人平60元的标准发放。

此次调标所需资金,按政策规定应由省、县两级各承担一半。为此,市本级财政已完全筹措了配套资金,将确保这一惠民政策长期、有效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