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牛肉粉素来以香辣可口、价格实惠闻名三湘。但最近一男子一碗粉吃了1500元,到底怎么回事呢?
近日,常德男子毛某秋驾驶一辆车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从常德市区前往安乡县行驶至津市毛里湖镇时,毛某秋与同行老乡合计到镇上吃一碗津市牛肉粉。于是将车辆熄火停靠在路边,没想到毛某秋的米粉还没吃完,早已熄了火的三轮摩托车竟突然朝前行驶十多米,直到卡在路边停靠的两辆小轿车中间才停下来。造成三车均受损,所幸没有人员受伤。津市交警大队毛里湖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发现,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毛某秋停车后因粗心大意没有拉手刹,依法认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两辆小车修车费1500元。
交警蜀黍温馨提示:不拉手刹造成的溜车撞车事故中,轻则撞车撞墙、重则车毁人亡。为防止溜车,停车后必须采取驻车制动,拉紧手刹,尽量远离斜坡,选择平坦路段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