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4日讯(通讯员 陈蕾 左龙)因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渔民、鱼贩的正常交易,强行垄断水产品销售市场,安乡县三名“渔霸”欺行霸市半年,严重破坏市场的交易秩序。日前,安乡县法院审结了该起强迫交易案件,对被告人刘炳文、刘次友、严文兵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千至二万元不等的刑罚。
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刘炳文、刘次友、严文兵在安乡县深柳镇一起联合经营冷古鱼生意,联营期间由刘炳文负责收鱼、卖鱼,决定收进、卖出的鱼价,刘次友负责市场管理,严文兵负责记账、算账。被告人刘炳文、刘次友、严文兵为了控制其他鱼贩与安乡冷古鱼鱼贩自行交易,以跟踪、巡逻、守候,殴打、威胁等多种非法暴力手段强迫数名被害人与其买卖冷古鱼,交易金额达45万余元,严重破坏了当地水产品市场的交易秩序。同时,三名被告人多次对多名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共计人民币13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三名被告人的行为使被害人心理上受到强制,因而不敢公开、自由地进行市场交易,严重损害了被害人作为市场主体自由缔约合同的权利,社会影响恶劣,属恶势力犯罪。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来,安乡县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7件22人,审结6件19人。受理村霸案件1件1人,目前正在审理中。参加全省法院集中宣判一次,宣判案件5件16人。同时,该院依托“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推送转载扫黑除恶信息60余篇(条),印制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100份,扫黑除恶宣传单500张。法院干警还深入社区、乡村进行扫黑除恶专题宣讲宣传,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彰显了该院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