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经公开评议后,手持凶器暴力抗法的汉寿县朱家铺镇湘J05897大货车驾驶人肖建华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县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7月22日是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公开日”。肖建华妨害公务案因影响较大,该院采取公开评议机制进行公开评议,而后决定是否对其予以逮捕。当日上午,该案进入公开评议程序,一名副检察长详细公布了案情,检方侦查监督人、侦查机关案件承办人、被害人、检方侦查监督负责人和嫌疑人辩护律师分别就案件各方面的情况充分发表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律界人士、媒体等社会各界代表共45人参与评议,使评议真正做到公开透明。
经公开评议,检委会集体研究后,县检察院当场宣布对犯罪嫌疑人肖建华依法予以逮捕。县人大副主任周政怀全程参与监督。在审查批捕阶段,对嫌疑刑事犯罪的案件公开评议,在全县乃至全市尚属首次。
【新闻背景】7月7日晚,汉寿县朱家铺镇人肖建华驾驶装载货物的湘J05897大货车途经G319国道军山铺路段时,因涉嫌超载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被查获后,他拒绝配合交通民警的正常执法,故意将货车横在道路当中,堵塞交通。
经过磅称重确认超载后,次日凌晨1时后,肖建华随民警到汉寿县公安交通交警大队军山铺中队接受处罚。当民警对其宣布罚款、扣分及卸货转运的决定时,他拿起办证大厅内的烟灰缸朝电脑显示屏砸去。被民警制止后,他又从货车驾驶室拿出一把长约60公分的钢管朝办公室乱砸,并辱骂、威胁执法民警,进而用脚踢民警要害部位。
7月2日下午,肖建华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7月15日,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