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烈日炎炎,汉寿县公安局龙阳派出所会议室里的气氛同样热烈,随着一老一少两名男子在调解协议书上的签字捺印,室内响起阵阵掌声,这桩历时三年之久的恩怨,终于在龙阳派出所驻村民警和龙阳镇司法所负责人的共同努力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事情要从2011年初说起,龙阳镇南郊社区居民陈某义与陈某春原本是一对好友,但自从陈某义在陈某春居住的房屋前修建了一幢楼房开始,二人便结下怨恨。因不满新修的楼房挡住了自家房屋的采光,陈某春多次举报阻止其正常施工。因陈某义患病急需资金周转筹集医药费,而陈某春的阻拦行为使其开发的楼房数次中断开工,在万般气愤之下,陈某义切断了陈某春房屋的自来水,后又自杀未遂,二人矛盾再度升级,几乎到了水火不容的程度。
民警曾国忠在“驻社联村”活动走访时得知这一情况后,为避免酿成更大的事端,曾国忠立即分头上门做工作,经过数次往返于两家调解协商,双方态度有了明显缓和,曾国忠看准时机,于7月28日约好两人及龙阳镇司法所的调解员齐聚龙阳派出所,曾国忠现场拿出陈某义多年来诊病的病历和缴费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两人当场感动,最终握手言和,并签下了互相达成谅解的调解协议书,让这场随时可能引起涉稳事件的矛盾纠纷得以平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