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汉寿县纪委监委对该县洲口镇落实上级防汛工作要求不力问题予以通报,23人被问责。
7月以来,受强降雨和上游泄洪影响,汉寿县进入防汛备战状态。7月5日,洲口镇2个水文站点先后超警戒水位,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防汛指令,要求该镇上足劳力开展上堤巡查防守,完成砍草除杂清沟、照明灯安装等防汛基础工作。在镇、村传达上级防汛要求后,该镇党委书记陈某、分管水利工作的镇人大主席刘某、镇防汛分段各段长在督导检查防汛工作过程中,发现各村不同程度存在工作未落实的问题,但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整改。
7月10日3时许,常德市及汉寿县两级防汛督查组先后对洲口镇防汛责任堤段进行督查,发现该镇12个村不同程度存在防汛灯安装不到位、防汛人员不达标、砍草除杂清沟不彻底等问题,给防汛工作造成安全隐患。
对洲口镇落实上级防汛工作要求不力的问题,汉寿县纪委监委迅速展开调查。7月12日,汉寿县纪委监委对刘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陈某进行诫勉谈话处理,5名防汛堤段段长、4名责任单位负责人、12名村支部书记分别受到约谈处理。(黄立伟 曾献忠)
原载《湖南日报》(2020年7月14日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