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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叶湖区创新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要求做到三大点
发布时间:2014-08-13   来源:柳叶湖政府网  作者:综合

原标题 我区创新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

随着《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65号令》的颁布实施,以及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湘安监〔2014〕21号)文件要求,出现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跨区域竞争问题,安监部门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安全监管出现了“真空”状态无法监管问题。因为烟花爆竹有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多个环节,工作职能涉及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等多个部门。今年6月1日后《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65号令》批发公司允许区域之间跨区经营,柳叶湖区针对这一情况,对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监管工作做到了以下三点:

1.实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等级公示牌发放制度。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户实行等级公示牌制度,要求经营户按公示牌上的制度①烟花爆竹安全责任制度②烟花爆竹安全目标管理制度③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防火制度④烟花爆竹安全保管制度执行;

2.柳叶湖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户进行等级公示管理。烟花爆竹批发、零售持许可证用户对于安全措施、安全意识、安全等级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烟花爆竹等级公示牌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三个等级,每次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检查时会对该单位的安全管理是否按公示牌上的制度落实,是否做好产品购销台帐,做得好的经营单位公示牌贴A或B等级评价标识,做的不好的给予该单位的公示牌贴c等级评价标识、严重的直接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摘取公示牌;

3. 柳叶湖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户对产品进货记录、产品分销记录在案,都有产品购销台帐。凡是持许可证的合法经营单位,凡每次采购烟花、爆竹货物时必须按要求填写采购时间、种类、数量、送货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管理人,并要求送货公司的(生产、批发)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贴于每次采购台账的背面备查,这样一来从运输采购到销售燃放的货物流向让安全监管人员了如指掌,避免空白隐患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