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农经发[2014]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湘办发[2015]106号)的精神,经自主申报、乡镇核实,我区拟推荐常德市西洞庭毡帽湖果蔬专业合作社为2018年市级示范社,西洞庭金山家庭农场为2018年市级家庭农场,现进行公示。公示从2018年7月20日起至7月26日止,公示期为5天。在公示期间,如对推荐有异议的,请向区农业局(联系电话:0736—7508009)提出书面报告。
特此公示。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农业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