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武陵区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对全区法官和检察官开展全员履职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还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检察官履职评议、打造“阳光检务”平台等工作,大力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同时,积极探索派驻“检察特派员”工作模式,1至9月,共审查指导案件633件942人,市公安局武陵分局的不捕率和不诉率同比分别下降8个百分点,有效提高案件整体质量。
在环境保护方面,截至11月28日,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8.6%,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54,PM2.5、PM10平均浓度质量均优于去年同期;沅江武陵区段、渐河、穿紫河等河流水质符合水功能目标要求,部分河段水质有所改善;全区一半工业固体废料综合利用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为100%,公共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最后,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办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相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