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有关要求,武陵区纪委、武陵区监察委于2月5日开始,对武陵区直单位及14个乡镇街道开展纠“四风”专项督查行动。
据悉,该次督查行动将持续到23日,其中2月5日到6日为重点督查。行动将采取“单位自查、专项检查、暗访巡察、重点抽查”等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聚焦“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表现。
行动重点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区委十一项规定等文件精神执行落实情况;(常纪发〔2018〕1号)、(常纪发〔2018〕2号)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三湘e监督”关注情况。对被检查单位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不要陪同,具体对各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湘e监督”关注情况等9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为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武陵区纪委、武陵区监委要求,要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普遍开展谈心谈话,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纪委、监察委要强化监督执纪,紧盯年节假期,紧盯“关键少数”,紧盯突出问题,畅通举报渠道,对不收手、不知止的“节日腐败”行为,坚决从严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搞“变脸术”的要深挖细查、绝不姑息,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