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100万元重奖脱贫攻坚先进典型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5日讯(通讯员 胡红霞 记者 肖洋桂)10月25日下午,石门县召开脱贫攻坚表彰大会,表彰在如期脱贫“摘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300余名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共奖励奖金100万余元。
表彰大会现场。
会上,经过层层评选和审批的脱颖而出的石门县纪委监委等50个“脱贫攻坚先进后盾单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驻磨市镇铜鼓峪村帮扶工作队等50个先进集体、占长军等102名“脱贫攻坚功臣”、王玉清等100名“脱贫攻坚优秀帮扶干部”受到表彰。
石门县地处湘西北,少数民族人口过半,是武陵山片区脱贫攻坚重点县之一。2014年,全县精准识别贫困村122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724户82300人,综合贫困发生率达14.4%。
近年来,石门县委、县政府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一切工作围绕脱贫攻坚、一切工作服从脱贫攻坚、一切工作服务脱贫攻坚,举全民之力,聚全民之智,攻克贫困,于今年6月下旬,在我省武陵山片区国家级贫困县中,石门县率先摘掉了“贫困帽”。
该县共有133家县直单位参与扶贫,954名干部职工常年驻村帮扶,26903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他们扑下身子、沉到一线,用心用情用力抓帮扶,用干部“脱皮”换取群众“脱贫”,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体现了党员干部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脱贫精神和高贵品质,有5名同志还牺牲在脱贫攻坚一线。
此次表彰先进,将有效地发挥先进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继续真抓实干,为明年该县全部退出贫困、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打下基础。